关于印发《佛坪县“十四五”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佛民发〔2023〕120号

关于印发《佛坪县“十四五”特殊困难

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袁家庄街道办事处:

为做好“十四五”期间全县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根据市民政局等四部门联合制定的《汉中市“十四五”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汉民发〔2023〕29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佛坪县“十四五”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佛坪县民政局    佛坪县财政局

佛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佛坪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9月27日    

佛坪县“十四五”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

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残联联合下发的《汉中市“十四五”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汉民发〔2023〕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自愿、安全、便利、经济的原则,持续抓好省民政厅等9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加快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民发〔2020〕111号)落实,以“室内行走便利、如厕洗澡安全、厨房操作方便、居家环境改善、智能安全监护、辅助器具适配”为主要目标,对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高龄、失能、留守、空巢、残疾老年人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其他城乡低收入困难老年人家庭等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以上对象统称“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

二、目标任务

按照全市统一安排,我县计划用三年时间完成30户家庭适老化改造任务,其中2023年完成10户(6户农村家庭,4户城镇家庭),2024年完成10户(7户农村家庭,3户城镇家庭),2025年完成10户(7户农村家庭,3户城镇家庭)。农村家庭改造按每户2000元、城镇家庭改造按每户4000元补贴标准实施。

三、改造内容

1.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要聚焦老年人安全、健康等功能性需求,选择适配性产品,组成不同场景居家环境的产品服务包,包括地面、墙体、居室、厨房间、卫生间等施工改造服务,围绕施工改造、设施配备、老年用品配置等方面,按照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配置推荐清单(见附件1),科学组织实施。

2.清单所列项目分为基础类和可选类,基础类项目是政府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予以补助支持的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是改造和配置的基本内容;可选类项目是根据老年人家庭意愿,供自主付费购买的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

3.适老化改造以家庭为单位,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伤残、独居、孤寡、计划生育等特殊对象,并按申请先后顺序予以安排改造。租赁房屋(不含廉租房、公租房)、房屋近2年内需拆迁、确实不具备改造条件和近年内接受过适老化改造的家庭,原则上不纳入此次改造范围。

四、程序步骤

严格按照受理申请、评估设计、施工监督、施工验收、竣工验收、资料归档、绩效评价等程序,规范开展适老化改造工作。采取确定对象、开展评估、进行改造、验收考评四个步骤实施。

(一)摸底确定实施对象。以镇(街道)为单位,由各镇(街道)确定特殊困难老年人名单并向社会公示,确定改造对象家庭名单。

(二)个人申请和开展评估。被确定为改造对象者向县民政局提出申请(附件3);县民政局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确定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改造服务机构,组织开展入户改造评估,完成方案设计。

(三)组织实施改造。县民政局指导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服务机构,按照评估和设计的改造方案实施改造,实时留存改造资料信息等。

(四)验收考评。服务机构在完成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改造后,向县民政局提交验收申请,县民政局将联合县财政局、住建局、县残联等部门对辖区内开展适老化改造家庭逐一进行验收,监督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出具工程改造质量合格报告(附件7)。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分工。县民政局发挥牵头作用,加强与县财政、住建局、县残联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问题。注重发挥居(村)委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作用,加强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将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与组织实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有机结合。依托“金民工程”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做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的信息录入和监测工作,并与住建局、残联等部门做好信息共享、改造结果互认工作。县财政局按规定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予以支持,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县住建局要支持县民政局推动有条件的地区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同步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县残联要做好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与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的衔接工作。各镇(街道办)要依据政策要求做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的摸底统计,配合做好确定对象、开展评估、进行改造、验收考评等相关工作。

(二)完善投入机制。县民政局是“十四五”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的责任主体,负责适老化改造工作的组织实施。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组织、慈善组织、个人等社会力量依法通过捐赠、志愿服务等方式,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提供支持和帮助。要将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中符合条件的服务事项列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指导性目录,明确服务内容和购买费用,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执行。符合条件的从事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的养老服务机构按照相关规定(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76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三)严格规范管理。根据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的补充通知》(陕民函〔2023〕135号)文件要求,选用省级适老化改造服务机构目录库中所列机构作为适老化改造服务机构、专业验收机构,也可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依法依规自行确定具备相关资质的适老化改造服务机构、专业验收机构。严格按照受理申请、评估设计、施工监督、竣工验收、资料归档、绩效评价等步骤,规范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做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与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的衔接,已经进行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的,原则上不再进行改造。加强档案管理,实行一户一档,并逐步实现全流程信息化。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同步确定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服务机构、专业验收机构,且两者不得为同一家单位或者具有关联关系。

(四)加强督促指导。根据我县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分布数量不均衡的特点,在保持“十四五”期间每年度改造任务总数不变、资助标准不变的基础上,城镇地区自愿进行家庭适老化改造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确已全面覆盖,仍有任务指标未完成的情况下可按照1:2的比例将城镇家庭改造指标数调整为农村家庭改造指标数,对城镇家庭改造调整为农村家庭改造的,保持农村家庭改造按每户2000元、城镇家庭改造按每户4000元补贴标准不变。各镇(街道)要积极配合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的相关工作,“十四五”期间,县民政局每年10月底前将佛坪县适老化改造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市民政局。要强化适老化改造工作的廉政纪律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公示改造对象、改造内容、改造价目,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坚决杜绝优亲厚友、暗箱操作等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附件:1.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配置推荐清单

2.佛坪县适老化改造告知书

3.佛坪县适老化改造申请审批表

4.佛坪县适老化改造需求评估表

5.佛坪县适老化改造方案确认表

6.佛坪县适老化改造前后比对档案

7.佛坪县适老化改造验收表

8.特殊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主要产品参考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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