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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坪县河道采砂规划公告

为切实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维护河道生态环境,保障防洪安全、涉水工程安全及河道行洪畅通,我局组织编制《佛坪县河道采砂规划(2026—2030年)》。该规划广泛征求县级相关职能部门、各镇(街道)意见并修改完善,报请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通过,经2026年佛坪县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审议批准。为严格落实规划管控要求,规范河道采砂行为,现将本规划确定的河道采砂禁采期、禁采区事项予以公告。

一、禁采期

5月1日至9月30日。

二、禁采区

本次规划划定的禁采区共5处,按河流区分:其中椒溪河禁采区1处;蒲河禁采区1处;金水河禁采区1处;栗子坝河禁采区1处,吕关河禁采区1处。

按自上游至下游的顺序分述如下(按河流划分):

椒溪河:长角坝镇北庙子至引汉济渭三河口库区淹没线。

蒲河:石墩河集镇河段至引汉济渭三河口库区淹没线。

金水河:岳坝镇大古坪村黄桶梁至清水塘。

栗子坝河:光头山东南侧蛇草坪至草林村河段。

吕关河:岳坝镇龙潭村店子坪北马家沟至龙潭村黄石梁以上河段。

除了以上禁采区,国家明确规定的涉河建筑物、桥梁、水文测站等禁采区距离未具体列出,参照禁采区划定原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