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6003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佛坪县滨河路政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窗口
联系方式:0916-8915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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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被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继承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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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叶德传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佛坪石墩河陕南移民集中安置点1号楼2层1321室 |
陕2022佛坪县不动产权第0001506号 |
叶长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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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吴大荣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佛坪石墩河陕南移民集中安置点1号楼2层1321室 |
陕2022佛坪县不动产权第0001506号 |
叶长岐 |
登记机构:佛坪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6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