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农社综函〔2025〕15号)及《汉中市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汉农函〔2025〕105号)文件要求,经审核确认,现将佛坪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承担机构及培育任务公示如下:
一、培育机构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佛坪县农业技术推广与培训中心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6107304361204688
3.资质说明: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拥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配备专业教学管理团队及符合要求的专兼职师资,有教学场所及实训基地。
4.联系方式:0916-8912237
5.项目负责人:翟小强
二、培育任务
1.培育任务:50人
2.培育专业及班次:重要农产品(中药材)生产经营主体培训班(50人)。
3.培育对象:年满16周岁,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务农农民和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示范社骨干、农业企业负责人优先。
4.培育周期:一年(2025年10月—2026年2月)
5.总学时要求:每期80学时,其中:课堂教学24学时、实践教学28学时、能力拓展课16学时;云上智农学习12学时。
6.教学地点:佛坪县农业技术推广与培训中心、相关酒店及相关实训点。
三、课程与培育形式
1.课程设置:(1)综合素养课程: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乡村振兴解读;(2)专业能力课程:中药材药食同源开发与品质把控、中药材高产栽培技术、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农业提质增效;
(3)能力拓展课程:农产品电商与手机助农营销。
2.培育形式:课堂教学、现场教学、线上学习、岗位实践、技能实训、专业见识相结合。
四、跟踪服务说明
在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和交流观摩全部完成后,对学员开展跟踪服务。
服务时长:不超过1年;服务次数:不少于2次;覆盖人数:不少于每个培训班总人数的30%;服务形式:包括技术指导、政策推介、发展帮扶、组织交流互动、组织参加与培育主题相关的展会和技能竞赛等。
五、资金使用说明
1.资金来源:中央专项补助资金
2.支出范围:用于线上线下培训师资费、资料费,学员集中培训期间的场地费、食宿费、交通费,以及实践教学、交流观摩、跟踪服务等与培育相关的必要费用。
3.收费说明:不向培育对象收取任何费用,不发放培育补助,资金实行专款专用。
六、实施规范承诺
1.培训师资从“全国农民教育培训师资库”遴选,培训教材选用《全国高素质农民培育推荐教材目录》指定书目,确保参训学员人手5本教材。
2.按班次建立规范完整的培训档案,包含文书文件、教学计划、学员台账、考核评价、财务档案等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3.培育完成后,对考核合格学员颁发结业证书,严格落实跟踪服务要求。
4.严格遵守培育规范,不私自分包、转包培育任务,接受全程监管。
七、监督及反馈方式
1.公示期限:2025年9月22日—26日
2.监督电话:0916-8912278
3.异议反馈: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上述方式实名反馈,提供真实有效证明材料。
本单位郑重承诺,将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及相关规范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培育任务,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佛坪县农业技术推广与培训中心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