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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坪县不动产登记局公告

编号〔2025〕82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佛坪县滨河路政务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联系方式:0916-8915955。

序号

登记申请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宗地面积/建筑面积

用途

备注

1

刘智高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佛坪县袁家庄街道塘湾村塘湾组

133.3㎡/220.14㎡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地上 二层




佛坪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