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82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佛坪县滨河路政务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联系方式:0916-8915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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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登记申请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宗地面积/建筑面积 |
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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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刘智高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佛坪县袁家庄街道塘湾村塘湾组 |
133.3㎡/220.14㎡ |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
地上 二层 |

佛坪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