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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坪县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名单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山区河道管理,按照汉中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动态调整公示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名单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我县山区河道河长责任人、防汛抗洪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巡查管护责任人“四个责任人”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附件:佛坪县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名单公示



佛坪县水利局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