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人社发〔2025〕19号
佛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征集2025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及
见习岗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袁家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及各用人单位:
为帮助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群体通过就业见习提升就业能力,积累社会实践经验,尽快实现就业,同时缓解部分单位工作人员不足问题,现面向全县广泛征集见习单位及岗位。
一、征集对象
我县行政区域内依法依规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各级国家机关等各类用人单位。
二、征集时间
2025年5月6日—6月30日
三、见习时长
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不建立劳动关系。
四、岗位要求
按照《关于实施陕西省青年见习三年计划的通知》(陕人社函〔2019〕57号)要求,就业见习补贴范围已扩展至16-24岁失业青年。各单位在申报见习岗位时,应将开发的适合大学生、失业青年的岗位区别填报。
见习岗位的设置应从单位工作实际出发,提供具有一定知识、技术、技能含量和业务内容的就业见习岗位,岗位要求既能给予见习人员锻炼机会,又能促进本单位工作开展。
五、申报材料
具有申报就业见习单位意愿的单位请将以下材料自行下载并填写报送至佛坪县人才交流中心:
1、《佛坪县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附件1)一份;
2、《佛坪县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登记表》(附件2)一份;
3、《佛坪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人才交流中心)与见习单位协议书》(附件3)两份,并加盖公章。
4、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一份,企业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六、岗位选择
单位征集结束后,佛坪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人才交流中心)在考察核实的基础上,将符合见习条件的单位分批次在汉中人才公共服务微信平台进行公示,未公示单位进行的见习活动按照规定将不予认可。符合见习条件的毕业生可在公告的单位中自选岗位,也可由县人才交流中心推荐适合的岗位。
七、见习补贴
见习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700元,并为每名见习人员购买一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购买保险后方可上岗见习。见习单位可参照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报酬标准,在政府补贴的基础上为见习人员增发生活补助。
就业见习生活补贴实行先垫后补方式,即见习单位按月通过银行卡向见习生发放生活补贴。各见习单位凭银行发放明细凭证及见习人员相关资料向县人才交流中心申请补贴。
见习单位接收见习人员见习且本年度留用率不低于50%,并与留用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凭见习生留用名单、劳动合同复印件及留用后前三个月的银行发放工资明细凭证申请一次性见习留用补贴每人2000元。
八、注意事项
(一)佛坪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人才交流中心)将审核通过的见习单位按要求报送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开发科备案后统一公示。
(二)见习人员在见习期内终止见习的,见习单位需在终止见习后三个工作日内上报佛坪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人才交流中心)。
(三)见习期内,见习单位须加强对见习人员的管理,明确专人负责管理对接工作并严格考勤,见习人员按规定正常出勤的,当月见习生活补贴按规定月标准计算:月出勤时间10-15个工作日的,当月见习生活补贴按规定月标准的50%计算;月出勤时间不满10个工作日的,当月不享受见习生活补贴。
办公地址:佛坪县新街2号县政府1号楼3层323室
联系电话:0916-8912906
附件1:佛坪县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
附件2:佛坪县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登记表
附件3:佛坪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人才交流中心)与见习单位的协议书

佛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30日
抄 送: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佛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