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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坪县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名单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山区河道管理,按照陕西省水利厅关于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陕水河湖发〔202410号)山区河道管理相关工作要结合我实际,对山区河道名录和“四个责任人”进行更新,现将我山区河道镇级和村级河长责任人、防汛抗洪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巡查管护责任人“四个责任人”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附件:佛坪县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名单

佛坪县水利局

2024年4月28日

  • 1. 佛坪县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