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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发改发〔2023〕193号佛坪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布全县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和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3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三个年”活动部署,进一步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和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强化社会监督,根据《陕西省定价目录》(陕发改价格〔2021〕1843号)、汉中市发改委《关于公布全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和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3版)的通知》要求,我局对县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和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梳理,形成了《佛坪县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及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3)版》(以下简称《目录清单》),现予以公布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级《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更新向社会公布,请各相关单位抓好落实。

二、未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均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服务双方协商确定收费标准。经营者应严格遵守《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范收费行为,明确告知委托人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及服务价格,在相关服务合同中约定,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

三、对于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鼓励、支持经营者通过压缩经营成本和利润等降低收费标准,减轻企业和被服务者负担。

四、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本行业相关经营主体服务行为监管,建立健全服务标准规范,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五、县发改局将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目录清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以及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附件:1.佛坪县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3)版

2.佛坪县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3)版

               佛坪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26日

附件1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3版)   

附件2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