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通知公告

关于下达2020年度第三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

佛坪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佛坪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0年度第三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

佛扶办发〔2020〕15号

大河坝镇、西岔河镇、石墩河镇、陈家坝镇、岳坝镇财政审计所:

根据县扶贫办、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第三批产业项目计划的通知》(佛扶办发〔2020〕14号),现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共管账户下达你们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671万元(资金分配详见附件),资金采取“授权”方式支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项目计划

本次下达的项目已列入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下达的项目计划组织实施,不得随意变更、调整项目建设内容。因特殊原因确需变更、调整项目的,需书面报告项目主管部门,由项目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领导小组审定。

二、严格落实资金管理职责

请严格按照《佛坪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涉农整合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佛政发〔2020〕5号)和《佛坪县扶贫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管理实施细则》(佛扶办发〔2019〕23号)有关要求,规范资金使用和管理。坚持“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项目实施单位对资金使用负直接责任,项目实施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项目责任人,并按照项目建设内容,落实各项管理措施。

三、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限时办结制

按照《佛坪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涉农整合资金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和市财政局《财政扶贫资金限时办结制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建立扶贫资金限时办结制度。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财政投资评审、政府采购、招投标等规定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依据农时及早启动项目建设,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支付进度,按项目进度支付项目资金,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四、严格执行项目公示制和扶贫资金报账制

项目实施单位要在收到资金分配文件5日内,将资金分配情况按规定的程序、时间、范围、内容、地点进行公告,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要严格执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专账管理规定,按规定设置专账,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反映资金运行全过程。资金支付时,严格按财政涉农资金国库集中支付报账审核有关规定,实行镇办和部门报账制,按支付报账审核办法及时审核办理资金结算支付,按报账程序及时报账。

附件:佛坪县2020年度第三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分配明细表

 

 

佛坪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佛坪县财政局

2020年4月9日

 

 

抄送:市财政局,市扶贫办。

各镇人民政府,县发改局、农业农村局。

佛坪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4月9日印发

  • 1. 佛坪县2020年度第三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分配明细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