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财办农〔2024〕14号
佛坪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生态护林员补助)预算(中央直达资金)的通知
县秦岭生态保护中心:
根据汉中市财政局汉财办环〔2023〕85号文件通知,现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下达你们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生态护林员补助)19万元,专项用于2024年生态护林员补助。列支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10401生态保护”,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09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单位按照文件要求,严格执行中、省、市、县有关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做好资金拨付和管理使用。
二、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环节,且保持不变,省财政厅对直达资金实行动态监控。
三、请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完成,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四、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通过财政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兑付系统发放,请严格按照佛坪县财政局等十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佛财发〔2020〕23号)和佛坪县财政局等十三部门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财政惠民补贴和部门岗位补助资金“一卡通”管理的通知》的通知(佛财办农〔2022〕74号)文件要求,指导各镇(街道)在“一卡通”系统中录入补贴数据,并按照一卡通管理相关规定,规范资金兑付、公示公开流程,不得以任何理由滞留、挪用、抵扣补贴资金,确保资金足额发放到农户手中。
附件: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生态护林员补助)绩效目标表
佛坪县财政局
2024年2月7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