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财办事〔2023〕229号
佛坪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3年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
(直达资金)的通知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根据汉财办社〔2023〕366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们2023年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0.8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0.7万元,市级补助资金0.1万元。主要用于落实优抚对象医疗待遇和解决优抚对象医疗困难等支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01401”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补助标准按人均每年2000元核定,主要用于按照《陕西省民政厅陕西省财政厅原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原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陕民发〔2007〕26号)有关规定,帮助残疾军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建立补充医疗保障。
二、七至十级残疾军人、在乡复员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和参试退役人员医疗补助资金,按补助对象人数核定。
三、该项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
四、请按照《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陕西省优抚对象医疗保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社〔2022〕150号)等有关规定,专款专用。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绩效目标表要求,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绩效目标表
附件 | ||||||
绩效目标表 ( 2023 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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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 | |||||
主管部门 |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
资金金额 (万元) |
实施期项目总额 | 0.8 | ||||
其中:财政拨款 | 0.8 | |||||
其他资金 | ||||||
总体 目标 | 通过发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对优抚对象参保缴费、住院和门诊费用进行补助,有效帮助解决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 | |||||
年度绩效目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享受医疗待遇优抚的对象人数 | 据实保障 | |||
质量指标 | 经费足额拨付率 | 100% | ||||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标准按规定执行率 | 100% | |||||
时效指标 | 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资金及时拨付率 | 10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改善情况 | ≥6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优抚对象满意度 | ≥85% |
佛坪县财政局
2023年11月23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佛坪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3年11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