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坪县中小河流防洪工程金水河椒溪河和蒲河流域工程监理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佛坪县中小河流防洪工程金水河椒溪河和蒲河流域工程监理已由佛坪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佛发改发[2023]20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坪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办公室,资金来源为中省中小河流域治理资金,项目法人为佛坪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海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汉中市佛坪县。

2.2工程规模:该工程对金水河二、三期防洪工程、椒溪河沙坝至十亩地段防洪工程、椒溪河两河口至谭家河防洪工程、蒲河陈家坝孔家湾石墩河薅林湾村防洪工程、金水河岳坝镇大古坪至栗子坝村防洪工程和椒溪河龙草坪至西岔河村防洪工程共七个工程38段的监理工作。

2.4施工工期:180日历天;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保修期满。 

2.5标段划分及主要建设内容:

1标段

负责金水河流域防洪工程的监理服务工作;

2标段

负责椒溪河流域防洪工程上段监理服务工作;

3标段

负责椒溪河流域防洪工程下段监理服务工作;

4标段

负责蒲河流域防洪工程的监理服务工作;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监理标段: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无不良行为记录。项目总监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3.3申请人未在陕西省行业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备案,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3.4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5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公告发布时间

申请人于2023年9月21日00时00分至2023年9月26日00时00分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进行投标确认。

5.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进行投标确认,并于2023年9月21日00时00分至2023年9月26日00时00分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2日09时30分,地点为汉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佛坪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8.其他

8.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潜在申请人可通过“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变更网上拟派的项目总监。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审查时,拟派项目总监应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填报的人员信息一致,投标期间,申请人不得随意更换项目总监。

8.2申请人投标期间相关信息应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若信息不一致或不完善,造成资格预审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8.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8.4同一申请人只允许参加本批项目的一个标段资格申请。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坪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办公室

地址:佛坪县新街25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916-8912235

招标代理机构:海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龙亭路花溪时光商务中心

联系人:徐工

电话:0916-8885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