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生活保健补贴政策

老年人生活保健补贴政策

(一)补贴范围

凡具有本县户籍,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依据本人申请,均可享受生活保健补贴。

(二)补贴标准

对70-79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50元生活保健补贴;对80-89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生活保健补贴;对90-99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200元生活保健补贴;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300元生活保健补贴。

(三)补贴申报

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信合存折或银行卡到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