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创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工作的通知

佛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创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工作的通知

佛政办发〔2023〕25号

各镇人民政府、袁家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扎实推进佛坪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建设,全面提升全社会节水意识,增强县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现就创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为治水思路,坚持把节水作为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配置、调度的前提,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领域;坚持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全面落实“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要求;坚持量水而行、节水为重,促进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节水型生产和生活方式初步建立,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支撑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建设目标

按照2024年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建设工作任务,力争2023年全面完成。初步建立适应佛坪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节水型社会体系。在生产上发展循环经济;在生活上普及节水型器具,实现高供水保证率和高用水效率;鼓励利用非常规水源,逐步建成制度完备、设施完善、用水高效、生态良好、发展科学的节水型社会。

二、建设任务与内容

(一)加强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

1.严格用水指标管理。制定“十四五”行政区域内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控制目标,严格实行区域流域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县水利局负责)

2.严格计划用水管理。按照《陕西省行业用水定额》《陕西省计划用水管理办法》《陕西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全县取水许可台账内所有自备水源用水户及公共供水管网取水的非居民用水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确保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用水户数量占应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用水户数量达到100%,做到纳入到计划用水管理的用水户有计划、有申请、有批复。完善取水许可管理工作,规范取水许可证的办理及监管。(县水利局负责)

(二)推进农业节水增效

3.实施农业节水行动。优化调整作物种植结构,示范推广旱作农业技术,加快发展旱作节水农业。集成推广农业节水模式,建设田间节水设施,示范推广水肥一体滴灌、喷灌和微喷灌等节水技术,大力发展节水灌溉。以田间渠系衬砌配套和机耕路建设为重点,建设4-6个节水农业示范园区。(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发改局、县水利局配合)

4.推进农村生活节水。加快村镇生活供水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与改造,提升城乡供水保障水平,规模化供水工程全面推行计量收费,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促进农村生活生产节约用水。(县水利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配合)

5.推广畜牧渔业节水方式。指导养殖场户因地制宜采取干清粪、水泡粪、雨污分流等生产工艺,减少圈舍用水量,推进液体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快推进节水渔业发展,建设稻渔综合种养基地100亩。(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各镇办配合)

(三)促进工业节水减排

6.大力推进工业节水改造。大力推广高效冷却、洗涤、循环用水、废污水再生利用等节水工艺和技术。对超过用水定额标准的企业分类分步限期实施节水改造。深入开展水效领跑者遴选和节水标杆企业创建工作,对全县规上工业企业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开展节水型工业企业创建。(县发改局负责)

7.严格控制高耗水项目建设。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严格控制高耗水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推进高耗水企业向水资源条件允许的工业园区集中。(县发改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佛坪分局、县水利局配合)

(四)力推城镇节水降损

8.全面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将节水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各环节,实现优水优用、循环循序利用,提高城市节水工作系统性。重点抓好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与改造,城市生态景观、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和建筑施工等应当优先使用再生水,提升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城市新区建设和建设项目要落实调蓄空间、雨水径流和竖向管控等要求,增加下沉式绿地、植草沟、砂石地面等软性透水地面。(县住建局牵头,县发改局、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局配合)

9.狠抓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管控。结合城市更新行动、老旧小区改造、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等的实施,对超过合理使用年限、材质落后或受损失修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采用先进适用、质量可靠的供水管网管材和柔性接口。全县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县住建局牵头,县发改局、省水务集团佛坪供水公司配合)

10.深入开展公共领域节水。积极推进社会单元节水工作,充分挖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居民小区等社会单元的节水潜力,协同推进节水型公共机构、节水型居民小区建设,到2024年,县政府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全部建成节水型单位,其他各类公共机构50%建成节水型单位。(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牵头,县水利局配合)。同时按照全县6部门《关于开展节水示范单元(节水载体)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从推广节水型器具、节水设备和工艺,提高用水效率,开展小区居民节水培训等方面,对具备独立物业管理且已实现集中供水的居民小区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创建节水型居民小区,筑牢城市节水的社会基础。(县住建局负责)

11.生活节水器具推广。严格执行国家节水强制性标准,严格用水节水产品市场监管,禁止生产和销售不符合节水强制性标准的产品,实行节水产品市场准入。不得使用列入国家淘汰名录的用水工艺、设备和产品。全面推动公共场所、居民家庭使用生活节水器具,确保使用覆盖率达100%。(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住建局配合)

12.强化非常规水利用。以现有污水处理厂为基础,合理布局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实施雨水集蓄利用工程,促进再生水、雨水用于工业生产、市政杂用和生态补水等。实行再生水配额管理,严格控制具备使用非常规水源条件但未有效利用的高耗水行业项目新增取水许可。大力推进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与改造。开展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建设,提高城市再生水利用率。(县住建局牵头,县发改局、县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佛坪分局配合)

(五)提升科技创新引领

13.加快关键技术装备研发。将水肥高效利用、节水灌溉、工业节水、水资源循环利用等领域先进技术及适用装备研发纳入科技计划支持范围。(县发改局牵头,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配合)

14.促进技术成果转化。通过科技计划项目支持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云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研究及其与节水技术、管理及产品深度融合,支持开展设施蔬菜水肥精准管理、作物智慧灌溉、季节性干旱农业节水灌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等方面的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县发改局牵头,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配合)

(六)加强政策制度推动

15.深化水价改革。建立完善分类定价、差别水价、阶梯水价等水价机制,促进和引导全社会节约用水。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落实农业水价精准补贴机制。严格执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和特殊行业用水差别水价政策,全面落实居民用水阶梯水价政策。(县发改局、县水利局牵头,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配合)

16.加强水资源税征缴。加强对全县所有办理取水许可取用水户各年度和季度水资源税征缴工作;严格按照纳入取水许可台账自备水源取水户名录征收水资源税并完善征收工作中相关统计工作台账(如水量核定书)。(县税务局、县水利局负责)

17.实行节水奖励政策。对节水项目建设、节水技术推广等实行财政补贴或其他优惠等激励政策;出台县级财政对节水激励或奖励的政策文件并具体落实执行,奖励在节水器具推广、节水技术推广、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同时,将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所需资金列入2024年财政预算。(县财政局负责)

17.强化节水教育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通过世界水日、中国水周、节能宣传周、城市节水宣传周等开展形式多样的节水主题宣传,加强我县水情教育,大力宣贯《陕西省节约用水办法》增强全社会节水意识。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节水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公众特别是在校学生树立节水理念,带动全社会形成节水良好风尚。(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教体局、县融媒体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办、各部门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节水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节水工作。完善政府主导、水利抓总、行业分工负责的节水管理体制。充分发挥节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协调解决节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稳步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

(二)保障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中、省、市项目资金,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在节水型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保证节水资金投入稳步增长。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相关单位要明确年度目标任务,抓好目标责任落实,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和专业优势,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建设任务。

佛坪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建设任务清单

佛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