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坪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三号)

佛坪县第五次全经济普查公报(第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

佛坪县统计局

佛坪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630日

根据第五次全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第三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113个,比2018年末增加80个,均为内资企业从业人员628人,比2018年末增加506人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16个,14.2%零售业97个,85.8%。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58人,9.2%零售业570人,90.8%。

3-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13

628

批发业

16

58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2

10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1

4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1

3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0

0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5

17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5

16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1

5

贸易经纪与代理

0

0

其他批发业

1

3

零售业

97

570

综合零售

14

108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18

87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3

31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6

35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8

68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2

9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12

56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10

51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24

12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6095.8万负债合计3952.5万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2344.4万元。

3-2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元)

负债合计

元)

营业收入

元)

合 计

16095.8

3952.5

22344.4

批发业

3689.2

649.3

1976.0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1853.0

132.4

843.7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11.2

59.3

44.6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66.9

5.0

43.8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1453.8

442.7

351.0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272.2

10.0

599.2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20.0

0.0

45.0

其他批发业

12.0

0

48.7

零售业

12406.6

3303.2

20368.4

综合零售

3201.2

1408.7

6705.3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2070.2

314.5

2697.2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290.5

0

250.9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287.3

74.4

2034.5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1244.8

54.0

764.5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817.1

717.1

727.4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1532.6

458.7

3464.8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2412.5

254.9

3165.2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7个,比2018年末增加4个,均为内资企业从业人员36人,比2018年末增加28人。

3-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7

36

道路运输业

6

29

邮政业

1

7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191.2万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42.8万元。

3-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元)

营业收入

元)

合 计

1191.2

642.8

道路运输业

1005

509.8

邮政业

186.2

133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51个,比2018年末增加35个,均为内资企业从业人员314人,比2018年末增加129人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29个,56.9%餐饮业22个,43.1%。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167人,53.2%餐饮业147人,46.8%。

3-5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51

314

住宿业

29

167

旅游饭店

2

12

一般旅馆

11

81

民宿服务

13

62

露营地服务

1

5

其他住宿业

2

7

餐饮业

22

147

正餐服务

22

147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8433.1万负债合计23430.3万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972.1万元。

3-6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元)

负债合计

元)

营业收入

元)

合 计

28433.1

23430.3

8972.1

住宿业

24986.7

21956.8

3291.5

旅游饭店

552.0

11.0

221.0

一般旅馆

19289.9

18378.4

1501.2

民宿服务

4989.0

3562.3

1455.1

露营地服务

42.0

0.0

48.4

其他住宿业

113.8

5.1

65.8

餐饮业

3446.4

1473.5

5680.6

正餐服务

3446.4

1473.5

5680.6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9个,2018年末增12个,均为内资企业;从业人员78人,2018年末增58人

3-7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9

78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3

10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11

54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5

1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641.9万负债合计70.8万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528.6万元。

3-8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元)

负债合计

元)

营业收入

元)

合 计

1641.9

70.8

1528.6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24.2

0

96.5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1018.2

60.7

1298.2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599.5

10.1

133.9

、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10个,比2018年末增加8个,均为内资企业。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2个,物业管理企业8个。

2023年末,全县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92人,比2018年末增加74人。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33人,物业管理企业59人。

3-9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0

92

房地产开发经营

2

33

物业管理

8

59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县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8244.82万元。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7732.6万元,物业管理企业512.22万元。

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4165.8万元。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4149.8万元,物业管理16万元。

2023年,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505.25万元。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2836.1万元,物业管理669.15万元。

3-10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元)

负债合计

元)

营业收入

元)

合 计

18244.82

14165.8

3505.25

房地产开发经营

17732.6

14149.8

2836.1

物业管理

512.22

16.0

669.15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86个,2018年末增加24个,均为内资企业;从业人员193人。

3-1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86

193

租赁业

8

23

商务服务业

78

17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2502.3万元,负债合计12719.9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296.2万元。

3-1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元)

负债合计

元)

营业收入

元)

合 计

42502.3

12719.9

5296.2

租赁业

2017.3

127.5

785.4

商务服务业

40485

12592.4

4510.8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14个,2018年末减少3个;从业人员63人,2018年末减少26人。其中,企业法人单位5个,均为内资企业,从业人员12人。

3-1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5

12

专业技术服务业

4

11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1

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6.4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24.7万元。

3-1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元)

负债合计

元)

营业收入

元)

合 计

66.4

0

324.7

专业技术服务业

54.1

0

259.3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12.3

0

65.4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14个,2018年末减少4个;从业人员378人。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9个,从业人员148人。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0500.6万元,负债合计8829.7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861.6万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5408万元,本年支出(费用)合计6340.7万元。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3个,2018年末增加8个,均为内资企业;从业人员412018年末增加29人

3-15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3

41

居民服务业

5

14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5

13

其他服务业

3

1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34.7万负债合计30.4万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04.1万元。

3-1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元)

负债合计

元)

营业收入

元)

合 计

234.7

30.4

504.1

居民服务业

105.8

0

137.5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68.7

30.4

261

其他服务业

60.2

0

105.6

、教育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共有教育法人单位24个,从业人员512人。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22个,从业人员503人。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5.1万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4.2万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23327.1万本年支出(费用)合计9568.2万元。

十一、卫生和社会工作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7从业人员356人。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12675本年支出(费用)合计7334.4万元。

十二、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17个,从业人员149人。其中,企业法人单位11从业人员91人。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174.3万负债合计75.9万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036.7万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782.7万本年支出(费用)合计738.2万元。

十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23年末,全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230从业人员1948人。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本年支出(费用)合计100378.5万元。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