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坪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佛坪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单位基本情况

佛坪县统计局

佛坪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630日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陕政发〔2023〕1号)及《汉中市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汉政发〔2023〕2号)精神,开展了佛坪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2023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普查对象是我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通过这次普查,全面调查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了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了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了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等方面的新进展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情况、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

一、单位情况

2023年末,全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836个,比2018年末增加196个,增长30.6%;产业活动单位948个,增加214个,增长29.2%;个体经营户1011个。

1-1 法人单位与产业活动单位数

单位数(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836

100

  企业法人

470

56.2

  机关、事业法人

189

22.6

  社会团体

70

8.4

其他法人

107

12.8

二、产业活动单位

948

100

第二产业

231

24.4

第三产业

717

75.6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230个,占27.5%;建筑149个,占17.8%;批发和零售业113个,占13.5%。

1-2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数

法人单位

数量(个)

比重(%

合 计

836

100

农、林、牧、渔业*

21

2.5

采矿业

4

0.5

制造业

23

2.8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7

0.8

建筑业

149

17.8

批发和零售业

113

13.5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8

1.0

住宿和餐饮业

51

6.1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9

2.3

金融业

1

0.1

房地产业

10

1.2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98

11.7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4

1.7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4

1.7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6

1.9

教育

24

2.9

卫生和社会工作

17

2.0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7

2.0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30

27.5

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7178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2583第二产业从业人员2265人,31.6%;第三产业从业人员491368.4%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4407人。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1948人,占27.1%建筑业1771人,占24.6%;批发和零售业628人,占8.7%。

1-3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人)

其中:女性

合 计

7178

2583

农、林、牧、渔业*

42

16

采矿业

60

5

制造业

286

99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48

44

建筑业

1771

227

批发和零售业

628

314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63

8

住宿和餐饮业

314

187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78

29

房地产业

92

47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40

94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63

27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78

119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50

25

教育

512

338

卫生和社会工作

356

211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49

88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1948

705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23年末,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86374.24万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48144.46万元,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38229.78万元。

2023年末,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318843.6万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73622.7万元,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245220.9万元。

2023年,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130897.33万元。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82251.08万元,第三产业营业收入48646.25万元。

1-4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法人单位资产总计(万元)

法人单位负债合计(万元)

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万元)

合 计

586374.24

318843.6

130897.33

农、林、牧、渔业*

1362.5

437.5

535.6

采矿业

8802.5

2961.6

1219

制造业

19700.1

4390.9

19851.1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96593

59575

9283.1

建筑业

23048.86

6695.2

51897.88

批发和零售业

16095.8

3952.5

22344.4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871.86

3.4

642.8

住宿和餐饮业

28433.1

23430.3

8972.1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641.9

70.8

1528.6

房地产业

18244.82

14165.8

3505.25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2687.7

12738.2

5296.2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824.5

0.7

324.7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5908.6

8830.3

2861.6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238.6

30.5

504.1

教育

23352.2

3515.7

94.2

卫生和社会工作

12675

1264.3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957

248.5

2036.7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72936.2

176532.4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单位数据。表中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表中法人单位负债合计不含金融业。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四、镇(街道)单位和从业人员情况

2023年末,全县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836个、从业人员7178人。在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镇办是:袁家庄街道461 个,占55.14 %;大河坝镇102个,占12.2%;长角坝镇69个,占8.25%。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是:袁家庄街道4408人,占61.4%;大河坝镇709人,占9.9%;长角坝镇637人,占8.9%。

1-5 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个体户和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数(人)

其中:女性(人)

数量(个)

比重(%)

合 计

836

100

7178

2583

袁家庄街道

461

55.14

4408

1742

陈家坝镇

55

6.58

373

99

大河坝镇

102

12.20

709

209

西岔河镇

61

7.30

485

151

岳坝镇

60

7.18

403

105

长角坝镇

69

8.25

637

219

石墩河镇

28

3.35

163

58


注释:

  (1)产业活动单位是法人单位的组成部分。仅包含一个产业活动单位的法人单位,称为单产业法人单位,该法人单位同时也是一个产业活动单位;由两个及以上产业活动单位组成的法人单位,称为多产业法人单位。本公报中产业活动单位包括单产业法人单位和多产业法人单位下属产业活动单位。

2)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3)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者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者授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4)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者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者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