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荣获“市级文明单位” 荣誉称号

近日,县司法局荣获“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受到市委、市政府通报表彰。

近年来,县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中心工作,全面落实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及创建有关要求,自我加压,主动作为,形成了以创建树形象、创建抓服务、创建促发展的良好氛围。

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大力宣传法治道德理念、精神文明建设目标,通过组织专题学习、印发文明创建资料、“佛坪司法”微信公众号、微信群推送文明知识、LED显示屏滚动播放等形式,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全面提升干部职工道德修养和文明素养。结合“法律七进”活动,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在春节、端午、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广泛开展各类主题鲜明、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系列活动,传承优秀传统文化。

扎实推进“送法进乡村”“法治体检”“法治扶贫”等主题实践活动,营造依法办事的良好法制氛围。先后开展了“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最美司法行政人”、“平安之星”评选活动,组建学雷锋志愿服务队、网络文明传播志愿服务队、法律服务小分队等,定期到包扶的31户贫困户家中走访慰问,开展扶贫宣讲,调解矛盾纠纷,帮助贫苦户解决生活困难。扎实推进“双报到”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活动,立足职能优势,服务社区群众。做好“我们的节日”等主题文明活动,使文明素养浸润领导干部心灵,大力提升领导干部优质服务群众的精神面貌。

“创建促工作”成效显著,该局2019年度先后荣获省级卫生先进单位、市级文明单位、全市社区矫正暨安置帮教工作先进集体、行业扶贫工作先进集体、全县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驻村联户帮扶优秀单位等多项荣誉。全系统多人获得省、市以上表彰,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等相关业务工作多次被省、市主流媒体宣传报道,为文明创建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