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60号建议的复函

类别:B


审核人:姜正安                         签发人:高  

佛文旅函〔202312

对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60

建议的复函

陈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修复开发县级文保单位石头城的意见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石头城基本情况

石头城又名新兴堡遗址,位于岳坝镇龙潭村,始建于清代嘉庆年间,现为村民赵全福私人住宅及庭院,2013年7月被公布为第三批佛坪县文物保护单位。

新兴堡遗址平面呈圆形,占地面积约2500平方米,现存石墙一周,北门1座,护城河1段。石墙系大小不一的河光石垒砌,残高150至500厘米不等,底宽约300厘米;北门,石券门,下施石门槛,通高250、宽115、进深290厘米;护城河残长30米,宽3米,深2米。

新兴堡遗址是具有时代特征的民居城堡形式,为了解和研究当时民居特点和建筑形成提供了部分历史信息,是清代古堡建筑的重要实物遗存,具有一定的历史研究价值、艺术价值和社会价值。

二、新兴堡遗址保护管理现状

新兴堡遗址于2013年7月被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近年来一直以现状保护为主。现遗址内居民赵治安为群众文保员,履行文物日常安全巡查职责,岳坝镇政府履行文物安全属地管理职责,县文旅局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但由于日常风吹、日晒、雨水冲刷及冻胀等自然因素的影响,城堡部分顶面卵石整体松动、失稳,存在坍塌隐患。

为今年以来,我局委托具有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专业资质单位对新兴堡遗址进行了现状勘察,卵石城墙整体结构评定为Ⅱ级(有缺陷)。保护建议为“防止雨雪水渗入进而引发冻胀、产生病害,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采取局部归安、补砌措施,防止文物进一步损坏,排除其安全隐患,使文物本体结构达到稳定状态,确保其形制、功能的完整,以完善文物的使用性、展示性”。目前设计单位正在对方案及预算进行修订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近年来,岳坝镇及龙潭村提出了修复开发新兴堡遗址的建议,我局根据文保单位修缮利用相关方针政策与镇、村进行了沟通衔接,初步确定在落实文物本体修缮、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以不改变文物现状为原则,经专业设计并依法批准后,按照乡村旅游景观打造为参观游览场所,展示历史和文物风貌。

因我县财政困难,在新兴堡遗址的保护修缮和开发利用上,需县级相关部门和岳坝镇政府共同努力,多方争取资金。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向县政府汇报,争取财政支持。后期在完成保护性修缮的前提下,积极指导岳坝镇及龙潭村用好财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相关政策,在做好保护的同时合理利用,依托遗址开发乡村旅游景观,在保护中传承,让文物活起来,使文物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总之,我们会认真对待您的合理化意见、建议,不遗余力地把文物文化旅游工作做好,把您的建议、意见争取早日落实到位。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关心。

佛坪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74




联系单位及电话:佛坪县文化和旅游局 0916-8913875

  

抄送:县人大人事代表工委,县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