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63号建议的复函

类别:B


审核人:崔涛                           签发人:晏红波


佛自然资函〔202362

对县十九届人大会议第63

建议的复函

戴明军、乔显奎郑文贤、赵礼东、谈蕊、王小艳、王忠成、郑明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解决陕南移民安置点政府兜底配套资金的建议》收悉,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一、岳坝镇2011至2017年度陕南移民搬迁安置补助资金清算情况

(一)安置基本情况

2011年-2017年度你镇共计安置陕南移民搬迁户622户,其中四层以上楼房化安置287户,统规自建289户,分散安置46户。

(二)陕南移民搬迁按政策应补资金情况

2011年-2017年度你镇应补资金3776.1万元,其中2011年度应补资金132万元;2012年度应补资金830万元;2013年度应补资金749万元;2014年度应补资金6万元;2015年度追加任务应补资金1848.5万元;2016年度应补资金54.6万元;2017年度应补资金156万元。

(三)陕南移民搬迁安置补助实际拨付到位资金情况

岳坝镇2011年-2017年度实际拨付到位资金4578.2万元,其中2011年度拨付资金340万元;2012年度拨付资金300万元;2013年度拨付资金1100万元;2014年度拨付资金300万元;2015年度拨付资金413万元;2016年度拨付资金1242万元;2017年度拨付资金450万元;2018年度拨付资金433.2万元。

(四)农民自筹资金情况

共计上缴农民自筹资金434.5万元,其中2013年上缴202.5万元;2014年上缴232万元。

(五)2015年度灾民安置进城购房欠款情况

2015年度进城购房11户应自筹1784622.50元,已上交保障性住房中心68252.10元,上交共管账户1140000.00元,剩余576370.40元未上缴。

   (六)2011年度至2017年度最终陕南移民账务清算结果

应补助资金+应拨付农民自筹资金-已拨付资金总和=超拨付资金

3776.1+434.5-4578.2=-367.6万元

超拨付资金+应上缴进城购房欠款=最终账务情况

-367.6)+(-57.64)=-425.24万元

综上所述,岳坝镇共计已收到超拨资金425.24万元。

二、岳坝镇陕南移民搬迁安置项目资金缺口较大的原因

根据《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汉政发〔2011〕29号)文件“第四条优惠政策:1.建房补助政策。移民集中安置点建房分别按60平方米、80平方米、100平方米三种户型进行设计建设,人均建房面积控制在25平方米以内,集中安置建房造价最高不得超过每平方米1000元。”和《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意见》(汉政发〔2015〕23号)文件“第四条规范资金管理:2.严格补助政策。(1)分散安置户每户补助3万元。(2)统规统建户人均建房面积在25㎡以内的部分,且建安成本在1200元/㎡以下的,搬迁群众按政策出资,不足部分由政府补助;建安成本高于1200元/㎡,高出部分由群众承担。”之规定,岳坝镇2012年110户和2013年104户安置点建房项目未严格按照该规定控制好集中安置点建房建安成本,在建设过程中均已超过该规定的上限,加大了建安成本的投入,是造成集中安置点建房项目资金缺口较大的重要原因。

感谢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

                             



佛坪县自然资源局

2023620

联系单位及电话:佛坪县自然资源局  0916-8912412

抄送:县人大人事代表工委,县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