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九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6号

建议的复函

类别:C

审核人:黄仁华                            签发人:赵建强

                                      佛水函〔202250

对县十九十人大一次会议第16

建议的复函

代海生、李晓峰代表

提出的关于沙坝、沙窝水源地向上移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椒溪河和沙窝河供水工程负责承担城区及供水管网覆盖区群众饮水保障。沙窝河供水工程由陕西省水务集团佛坪县供水有限公司组织实施,项目总投资2719.44万元,设计规模6000立方米/天,于2016年4月开工建设,2018年12月建设完工。椒溪河供水工程作为城区备用水源,由我局建设,项目总投资1100余万元,设计规模4000立方米/天,于2018年3月开工建设,2018年8月工程建设完工。工程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于2018年7月27日通过市级专家评审,同年9月4日以佛政字 2018 44号文件上报市政府,由市政府以汉政字201867号文件报请省政府批准,2019年3月29日省生态环境厅以陕环水体函 2019 12号批准同意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随后,县政府制定印发了《佛坪县椒溪河和沙窝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实施方案》佛政办发〔2019〕 42号采取建设水源保护设施、按规范设立界桩、标识牌、警示牌、防护隔离网和事故导流槽、应急池等、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取缔保护内农家乐、关停砂场等措施开展了一系列水源地保护,确保了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稳定达
    将水源地向上移建确实能够解决部分沙窝村旅游、产业发展等弊端,也充分体现了您对工作高度负责的公仆情怀。我局对提出的建议积极同县秦岭办、市生态环境局佛坪分局、省水务集团佛坪供水公司等单位进行了对接,目前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是将水源地向上移建,仅沙窝水源地需延伸铺设管网约7公里、重新建设水源工程、水源地保护划分及工程整治等,需投入大量建设资金此外,2个水源地建设在开工前期完成了选址意见书、项目可研和初设、用地预审、环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手续,并通过专家评审和公众意见征求,如新建水源地政策上将不予立项等二是城区水源地划分方案程序繁杂,且2019年省上才批准同意,短期内无法进行方案调整批复三是将水源地移建至妖精潭,上游3公里和下游0.3公里作为一二级水源保护区,势必影响和制约大熊猫繁育基地建设发展。如将水源地再向上移建,取水量又难以保障。四是妖精潭路旁供水工程设计规模200立方米/天,无法满足供水需求。综上所述,该建议短期内无法实施。后期我局一方面加强与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汇报,一方面加强与涉关部门单位沟通,争取早日有实质性进展。
    谢谢你对全县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期盼你继续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如果对我局的答复不满意,请与我们联系。

                             

佛坪县水利局

2022713

联系电话 8912235

抄送人大人事代表工委,县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