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
审核人:王小舟 签发人:高钦
佛林函〔2022〕20号
对佛坪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3号建议的答复函
谭从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我县保护区内林业政策进行支持的建议》“为解决保护区内群众产业发展与生态保护的矛盾,更好的调动群众参与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巩固脱贫攻坚成效,推进乡村振兴。建议林业方面出台相应的政策:对生态林补偿实行差异化发放,保护区内生态林可相比非保护区提高补偿标准。同时加大对保护区内群众林下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出台相关奖补支持政策,助推群众绿色产业发展,解决发展与保护矛盾”。
首先感谢您对森林资源保护、林业产业发展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我县境内有国家级保护区两个,即:陕西佛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为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局受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和陕西省林业局双重领导;陕西观音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为正处级事业单位,受陕西省林业局直接领导。与县林业局并无隶属关系。
建议收悉后,我局积极与陕西佛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陕西观音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进行座谈,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现回复如下:。
一、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方面。为提高森林生态效益,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维护国土生态安全而给予的价值补偿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明确规定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其补偿对象为以空气净化、水源涵养、水土保持、防风固沙、农田牧场保护、护岸固堤、护路、护渠、美化环境,以及以国防、科研服务为主要目的的生态公益林。根据“谁受益谁负担,社会受益,政府投入”的原则,分级实施,补偿生态公益林(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经营者,用于森林资源林木的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等。补偿标准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和陕西省林业局制定,县级部门无权实行差异化发放。县林业局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建议,建议适当提高保护区内生态林补偿标准。
二、支持经济发展力度方面。一是保护区成立以来,2个保护区通过改善交通、农业补贴、中蜂改良、项目扶持等投资达1500余万元,极大的改善了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基础设施。二是为了减少当地居民对自然资源的依赖,积极探索社区经济和产业发展模式。成立了社区共管理事会协调推进资源保护和社区发展,先后筹资200多万元资助周边社区发展香菇、木耳、中药材、养蜂等林下经济;投资600多万元为附近村组修路、建桥、建水电站、建学校。三是通过世界自然基金会等国内外公益组织为周边社区培训产业发展技术骨干20多人次;四是通过长期聘用、短期雇佣、项目施工等多种形式雇佣当地村民担任巡护员、调查员、向导等,为当地村民提高经济收入、脱贫致富提供帮助。
佛坪县林业局
2022年6月28日
联系单位:佛坪县林业局 联系电话:0916--8912184
抄送:县人大人事代表工委,县政府督查室。
代表建议答复函征求意见表
谭从香代表:
县政府对建议案实行逐件监督考评制度,请您对本件的办理和答复填写意见后寄给县政府督查室、县人大人事代表工委(邮编:723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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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标题 |
关于对我县保护区林业政策进行支持的建议 |
编号 |
1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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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
佛坪县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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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 本 件 办 理 答 复 的 意 见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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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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