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人大十八届四次会议第58号建议的复函
佛市监函〔2020〕82号
马跃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恢复袁家庄“逢场”建议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县市场建设的关注。现答复如下:
我们经研究认为:“逢场”作为商品交易流通形式是市场发展的初始阶段,在我县目前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情况下已无恢复的必要。
一、县城区域已有综合市场。根据佛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4月29日印发《关于佛坪县农贸市场问题整改工作的会议纪要》(第2次)会议确定:由县市场监管局负责,袁家庄街道办配合,做好便民蔬菜市场的运营、维护保洁工作。切实保障了城乡居民“菜篮子”商品供应的主要场所和流通的主要渠道,充分发挥农贸市场联系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重要纽带作用。便民蔬菜市场每日正常运营,位置适中,农副产品、商贸物流集中交易,职能部门各司其职,方便管理。人民群众商品交易的需求完全能够满足。
二、2019年11月14日,依据《汉中市食品安全示范街区(商圈)创建验收标准》,经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验收,佛坪县县城老街成功创建为食品安全示范街区(佛食安委办发〔2019〕7号)。经我局与县住建局沿街走访、现场实地查勘,建议所提的县城老街水巷以北至北门沿街全是私人住宅,街道狭窄,车辆出入不便,恢复“逢场”这一传统民俗,不符合城市管理相关规定和政府县城整体规划及环境卫生的要求,给我县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等带来不必要的干扰和影响。
三、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六稳”、落实“六保”工作部署,为活跃市场,方便群众消费,提高人民群众的就业率,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充分考虑流动摊贩的生存需要和群众需求,真正体现便民利民。实现既要城市的繁荣,也要实现占道经营规范有序、市容环境干净整洁、市民生活方便快捷、城市消费更加活跃、市井气息更加浓厚的目标。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佛坪县发展“地摊经济”工作实施方案》(佛城管委办发〔2020〕2号),选择既不影响市容环境和市民生活,又不妨碍交通出行的地段,设立临时便民市场。设置地点:县体育场东侧人行道指定区域、东岳殿小区桥头北侧沿河人行道指定区域,实行统一划行规市、统一划定经营摊位区域、统一经营时间。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佛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2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佛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8916529
抄送:县人大人事代表工委、县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