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坪县财政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督查情况的自查报告

佛坪县财政局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督查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2年,县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安排部署下,紧密围绕全局工作,加强领导,强化保障,联系实际,突出重点,创新形式,坚持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取得阶段性成果。按照《中共佛坪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关于转发中共汉中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佛法办发〔2022〕10号)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现将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建设情况。

1.为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印发了《佛坪县财政局关于成立法治政府示范创建领导小组的通知》(佛财发〔2022〕33号)《佛坪县财政局关于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明确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长、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财监局,办公室主任由财监局副局长熊良勇同志担任,财监局工作人员负责法治政府建设日常工作并按要求履行工作职责。

(二)县局党组全面依法治县召开全体会议或专题会议情况。

2.党政主要负责人坚持以身作则,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把法治建设纳入了本单位总体发展规划,做到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和专题研究工作情况。

3.将普法宣传教育和依法治财工作列入财政工作议事日程,印发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学习计划的通知》(佛财党组发(2022)3号)、《佛坪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分解依法理财依法行政法治政府考核任务的通知》(佛财办〔2022〕16号),与全局年度目标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核内容挂钩,将具体任务细化到各科室,做到法治工作与其他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督促检查、同时总结考核,使普法宣传教育和依法治财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三)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

4.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部署,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会议,建立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切实将科学思想转化为法治建设工作的具体实效。印发了《佛坪县财政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佛财办(2022)41号),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目标、学习任务明确化、具体化,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十条措施”和“十一个坚持”的丰富内涵,全面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核心要义,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大力营造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浓厚氛围。

5.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扩大会、中心组学习和全体大会学习重点内容。采取中心组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引领全体干部更好地理解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领导干部坚持以上率下,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自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工作实践中去。有效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储备和法治素养。

(四)党内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情况。

6.开展党内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清理,确保政策执行合法可行。规范性文件由各业务股室、单位负责制定,经局相关领导初审把关并报县政府法制办审核通过后,统一进行发布。

(五)部门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通过报刊、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情况。

7.通过佛坪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公示了佛坪县财政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县财政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由主要领导担任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行政执法责任负总责。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预算执行情况、预算草案等工作制度。自觉接受审计和配合审计工作,依法、及时、全面提供审计所需的财务会计、业务和管理等资料。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在县财政局门口设立信箱,公布了监督检查电话09168912404、09168915767,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

(六)落实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情况。

8、按照工作规定开展了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工作。

(七)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情况。

9.印发了佛坪县财政局廉政风险防控内控流程、佛坪县财政局监督检查文件汇编、财政普法及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读本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执法具体操作流程,严格按流程和标准执法。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所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均经过法制机构审核,做到合法、合理、公开裁量,完善了自由裁量权行使监督约束机制,不存在未经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行政执法决定。

(八)国家机关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贯彻实施和执行情况。

10.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财政职能及服务对象特点,积极开展“法律七进”和“宪法九进”学习宣传工作。一是明确职责。印发了《佛坪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会计评估和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佛财发〔2022〕36号)。实行“谁执法谁普法”,即按照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种类和所涉及的机关各股室(单位)为主体,充分发挥机关各股室(单位)优势和主导作用,在搞好各股室(单位)内部法治宣传教育的基础上,按照省、市、县及我局“八五”普法规划,把本股室(单位)所涉及所执行的法律法规,以及所延伸到的社会层面,纳入股室(单位)的普法范畴,面向社会重点对象进行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全面实行各股室(单位)普法教育的板块化、社会化,从而达到以块为主、块块相连、连块为面、整体推进的实际效果。二是积极向社会开展普法。明确了各股室单位在财政系统内普法的同时,按各相关职能科室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三是多形式加大法治宣。按照2022年普法规划要求,通过学习强国APP、佛坪党建、电子显示屏、财政微信群、QQ群等载体推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暨生态环保、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刑法修正案、新安全生产法、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陕西省社会信用条例、营商环境条例及财政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营造全局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四是到包扶村开展法律法规宣传。结合“进知解”和乡村振兴相关活动,引导村民群众积极学法守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包扶村形成了遵守法律、崇尚法律的良好氛围。

(九)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情况。

11.制定了佛坪县财政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明确了行政执法主体、依据、标准、时限、办案流程以及相关权利义务等;制定了佛坪县财政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和佛坪县财政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明确了取证程序和证据规则,做到取证合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负责行政执法体制权责统一、权威高效;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十)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化情况。

12.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文书统一,行政执法案卷管理规范。严格遵循法定程序,步骤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等要求,在执法时严格按照亮证执法、告知相对人权利、回避、重大行政决定听证、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制定行政执法规范。一是制定了佛坪财政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佛坪县财政局档案管理风险防控管理流程图、佛坪县财政监督检查流程图、陕西省财政云财政行政信息化管理系统市县标准流程图,并明确行政执法主体、依据、标准、时限、办案流程依法进行公开公示以及相关权利义务等。二是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制定了依法制作规范的检查通知、检查人员承诺书、被检查人员承诺书、工作底稿、佛坪县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廉政责任反馈表等必要的监督检查文书。三是为严格遵守行政执法时限,在法定时限内办结行政执法事项,制定了佛坪县财政局行政效能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效能投诉制等制度。

(十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

13.推行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对行政许可实行目录化、编码化、动态化管理。对行政审批实施全过程的监督,使行政审批行为程序化、信息化、公开化。受理进驻政务中心各项项目办理及便民服务办理、咨询等事项,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

14.积极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按照上级部署,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试点工作。

15.优化公共服务,将佛坪县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陕西省省市县三级行政许可(备案)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在佛坪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实现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法定化。建立健全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提高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提升公共服务依法治理水平。

16.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制度。公开市级收费目录清单,减轻企业和公民负担。在佛坪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公开,清单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一律取消。

17.规范高效做好政府采购工作。及时转发和公开全省统一的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加强政府采购活动的日常监管,各部门委托开展的采购服务活动,严格按程序公开择优选择供应商或服务机构。采购人、综合股、采购中心、供应商统一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陕西省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对采购项目进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批,提高了工作效率;通过网上公告采购信息,平台随机抽取评审专家,保证了采购实施的公开、公平、公正,提高了采购工作质量。通过网上竞价方式采购,提高了政府采购办事效率。

(十二)行政执法案件规范化及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办理情况。

18.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规范化及行政复议工作。明确县财政局行政复议专职人员暨县财政监督检查局人员,负责开展行政复议工作,行政复议经费每年由县财政局足额预算。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重要作用,创新案件审理方式,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运用调解手段解决纠纷、化解矛盾,持续提升行政复议工作水平。

(十三)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情况。

19.聚焦企业关切,依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强力推进减税降费、规范涉企收费、破解企业融资难、利企便民服务、诚信体系建设等工作落实落细。印发了《佛坪县2022年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佛财发〔2022〕21号)。按程序、时限、要求开展了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政府过紧日子”、兜牢兜实“三保”底线等7七个方面专项整治。上报了《关于进一步开展梳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情况的函》(佛财函〔2022〕42号),经股室单位自查县财政局不存在向服务群众、单位和企业索要证明事项承诺事项行为。

(十四)党内规范性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管情况。

20.认真落实《陕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和《佛坪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印发了《佛坪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开展公平性竞争和规范性文件审查负面清单的通知》(佛财发〔2020〕68号);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调查研究、听取意见、合法性审核并向社会公开发布;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强化备案审查。对2020年以来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对继续有效或者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报送备案,对超越法定权限,同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政策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予以撤销。

21.加强执法监管,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凡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局党组和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均第一时间组织学习。建立财政系统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和法律知识测试、新录用和行政执法人员上岗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制度,提高财政干部依法办事能力和水平。在守法用法方面,预算安排、资金分配、物资采购等严格按照《预算法》《政府采购法》的法定程序办事,重大事项及时向县委、县政府请示汇报,做到“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

(十五)全面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情况。

22.印发了《佛坪县财政局关于印发佛坪县法治政府建设2022—202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佛财发〔2022〕26号)、《佛坪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财政法制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佛财办〔2022〕5号)、《佛坪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佛坪县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宣传报道工作的通知》(佛财办〔2022〕11号)、《佛坪县财政局关于印发佛坪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2021年版)责任清单的通知》(佛财办〔2022〕12号),明晰了涉及财政工作10个方面42项具体内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确保法治建设工作任务落实落地,见行见效。

(十六)陕西省行政执法综合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录入情况。

23.加强财政行政执法信息共享,配合完善全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有关信息数据,不断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运用了陕西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和启用了陕西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为适应当前电子化支付的客观需求,积极按照省市部署,启动了非税电子化改革工作。

(十七)针对社会公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就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中发现的共性问题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督查。

24.严格落实《汉中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决策程序。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25.针对社会公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全面推行法治顾问制度。为防范法律风险,促进依法行政,聘请陕西盛卓律师事务所胡瀚为佛坪县财政局律师顾问,使得我局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都有了较大提高。截至目前我局无行政复议、行政应诉问题。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深化认识,提高法治政府创建工作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对法治政府创建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在做出每一项具体行政行为时,都要贯彻依法行政的原则,按照法律的规定办事,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和法治教育,强化执政为民的服务意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有计划地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学习有关的财政法律法规,学习具体行政行为的操作规程,掌握有关的法律条文和行政执法中的有关程序,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提升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进一步强化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意识。以法治宣传和法制培训为抓手,抓好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培训学习,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并加强《行政处罚法》及行业法律法规的学习,营造一个良好的行政执法氛围。

(四)解决行政执法责任难以落实问题。将执法责任明确分解到各执法科室、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培养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责任感、使命感。加强对各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的考核,架构好考评体系,突出执法效能评估,努力做到考核科学合理。及时奖励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人员,以弘扬先进。及时依法依纪追究违法执法、野蛮执法和损害群众利益的人员,以弘扬正气。

维护法律的尊严。

(五)大力推进“阳光财政”建设,加强干部业务知识培训,开展各股室负责人业务知识大讲座,提高服务水平,加强队伍建设,打造财政工作新亮点。结合开展“进知解”、普法宣传等活动进一步增强财政干部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积极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将党的纪律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不逾规矩,不越红线,始终保持清廉本色。

(六)财政管理更加规范,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加大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七)强化考核,确保法治政府创建工作贯彻落实。将各股室单位法治政府创建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局年终综合目标考核,对普法依法治理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专项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