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升餐饮住宿为主的服务业若干措施

佛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提升餐饮住宿为主的服务业若干措施的通知

佛政办发〔2021〕77号


各镇人民政府、袁家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佛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提升餐饮住宿为主的服务业若干措施》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佛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31日

关于提升餐饮住宿为主的服务业若干措施

发展以餐饮住宿为主的服务业,是发展全域旅游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提升全县餐饮住宿为主的服务业发展水平,制定如下若干措施。

一、提高宾馆酒店接待条件。支持和引导宾馆酒店服务业开展硬件达标和软件提升,努力提高现有宾馆酒店接待条件,积极建设高档宾馆酒店。鼓励创建星级酒店,对于达到三星级标准的宾馆酒店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于达到四星级标准的宾馆酒店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于达到五星级标准的宾馆酒店一次性奖励50万元(县文旅局、财政局、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升餐饮业整体水平。大力挖掘佛坪美食特色亮点,提升农家乐菜品与服务水平。积极开发特色菜品,培育开发一批本地菜、山野菜、养生菜,改良传统菜品,适应现代消费理念。适时组织开展烹饪大赛,择优送出参加省、市、县举办的厨艺培训、交流考察等活动,培养、评定一批名店、名厨、名菜,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对参加省、市服务业大赛并获得奖励的,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奖励。参加县上服务业大赛并获得奖励的,按照设定奖项予以奖励。(县人社局、文旅局、发改(经贸)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服务业人才培养。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的方式,建立多层次人才培训体系,利用本地以及外地服务业人才资源,培养服务业技能及管理人才,鼓励中介组织开展职业培训,提高服务业从业人员素质,为服务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县人社局、发改(经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鼓励诚信经营。支持餐饮住宿业创新经营服务,突出服务特色,提升服务质量。严厉打击欺生、宰客等行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坚持公平、合法、守信原则,实行服务业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制度,积极推行明码实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对服务质量优、纳税贡献大、营销方式新、社会影响好、行业地位进步快的给予奖励和宣传推介。(县市场监管局、财政局负责)

   五、加快餐饮住宿业招商。充分利用城区及周边现有资产及土地,引进建设特色商业街、专业市场、购物中心、宾馆酒店等商贸集聚区,促进商贸流通企业集聚发展。对通过招商引进的商贸服务业,按招商引资有关政策给予奖励。(县发改(经贸)局、财政局、各镇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快老街特色街区建设。加快县城老街特色商业街区改造提升,加大示范引导,聚人气、促商机,形成规模效应。积极开发引进一批书吧、茶吧、酒吧、咖啡厅等休闲场所及特色小吃、特色商品、文创产品经营户,满足游客休闲、餐饮需求,丰富拓宽老街商业业态。对于招商引进的书吧、茶吧、咖啡厅等品牌店、连锁店,可享受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对正常营业的店在运营的前三年,每年给予一定的运营补贴。(县住建局、发改(经贸)局、市场监管局、文旅局、财政局、袁家庄街道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积极培育新兴消费业态。顺应个性化、多样化消费新潮流,以引进现代休闲、购物、娱乐、餐饮品牌为主,重点满足年轻消费群体多元化和品质化消费需求,激发市民消费活力。培育健康养老、旅游休闲等领域消费新业态,支持跨境电商、家政服务业、零售行业创新发展,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县发改(经贸)局、文旅局、各镇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发展“夜经济”。引导主要商圈和特色商业街与文化、旅游休闲等紧密结合,适当延长营业时间,开设深夜营业专区、24小时便利店和“深夜食堂”等特色餐饮街区,打造夜间消费场景和文旅消费集聚区,活跃夜间商业和市场。对于夜间营业时间超过深夜两点和二十四小时营业的餐饮店分别给予一定的奖励。(县发改(经贸)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本文件所涉及的认定条件、申报程序、兑现办法等由责任部门负责制定实施。所涉及的各项奖励、补助资金,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复奖励”的原则,由有关部门年底提出奖励意见,经审定后,由县财政兑现。

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现有政策条款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佛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