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坪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7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中、省、市、县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供销合作社发展的方针、政策。参与研究和实施农村经济改革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全县合作经济发展规划,促进全县合作经济的发展。

2、负责全县供销社的改革发展,负责县本级合作经济发展和社有企业的改革发展稳定。

3、指导和管理全县供销社系统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工作,为“三农”提供融资平台,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4、负责全县供销合作社的组织体系建设,促进基层社加强民主管理,负责农村合作经济的指导、服务和协调,推动多种形式的经济合作与联合,发挥群体联合优势。

5、在全县农村建设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体系,培育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烟花爆竹五大经营服务网络。

6、指导和推动全县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社、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和消费合作社,推动合作经济向农业产业化经营全程和城乡社会化服务全方位拓展;开拓日用消费品“进村入户”和农产品“进城入超”的城乡大流通市场格局,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业态。

7、负责管理运营本级社有资产,对基层企业行使出资人的职能;监督指导全县各基层社有资产的管理经营。

8、负责供销社人才队伍建设和干部职工培训教育,为全县各类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和网点提供人才培育、政策咨询和技术服务。

9、负责县级供销社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安全生产、信访稳定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及预算单位构成

佛坪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属于一级预算管理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经费由财政全额拨款。现有编制数8名,其中行政编制0名,事业编制8名。目前在职人员8人。

二、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部门本级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

佛坪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额为 127.67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27.6784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10.627万元,增加9%。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无政府性基金拨款安排的财政收支。

基本支出预算情况: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预算中,安排基本支出预算 127.6784万元,预算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05.292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061万元,变动原因为 新增机关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等。

2.公用经费支出预算16.745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8612万元,变动原因为变动原因为工会经费等工资附加性支出随基数同步增长。 。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5.6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0.2952万元,变动原因为独生子女标准提高。

项目支出预算情况: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中,安排项目支出预算 0万元,比上年减少3万元,减少原因2016年新网建设3万元,2017年无专项项目安排。

三、2017年部门预算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3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公务接待费0.3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是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017年,我单位商品和服务支出 16.745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日常办公耗材、打字复印、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单位干部职工交通补贴等。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我单位2017年暂无需办理的政府采购事项,未编制采购预算。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佛坪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占有车辆0辆,专用设备 0 件,通用设备8件5.54万元。

四、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