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坪县民政局2016年度信息公开报告

 一、领导重视,宣传到位

为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民政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同时,在每个股室、每个直属单位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有关事务,从而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有领导分管、有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运行,推动了我局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措施到位,成效显著

主要抓了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工作。1.及时审核救助对象。五保供养每年审核、审批一次,城市低保半年审核、审批一次,农村低保一年审核、审批一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每季度审核、审批一次。所有审核、审批对象在救助前均进行了公示。2.及时公布救助标准。从2016101日起,农村低保标准由2500/人年提高到3015/人年,其中,A250/人月,B200/人月,C140/人月;城市低保标准由435/人月提高到450/人月;五保供养方面,分散供养5500/·年,集中供养6000/·;医疗救助方面,对申请医疗救助的贫困人口,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花费较大,家庭仍然未走出困境的,按照医疗救助的条件,及时给予医疗救助。五保户参加合作医疗全额资助,门诊费、住院费用新农合报销后,剩余部分全额救助;低保对象中的老弱病残人员及长期院外维持治疗对象、精神病患者给予100-1000/·年救助;低保对象住院费用新农合报销后,自付费用按70%比例给予救助,年度封顶线2万元;低收入家庭中的困难群众,住院费用新农合报销后,自付费用按50%比例给予救助,年度封顶线15000元;残疾人两项补贴方面,18周岁以下(不含18周岁)每人每月100元、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每人每月60元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以及一级残疾人每人每月120元、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80元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孤儿方面,每人每月800元标准;高龄补贴方面,70-79周岁,每人每月50元,80-8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9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200元。3.按时下拨了救助资金。全年共下拨农村低保资金11403137745万元,城市低保349647252万元,五保供养资金448230.75万元,城乡医疗救助322人次139.734万元,资助参合123412.6万元,临时救助14857.2万元;发放全年高龄补贴2530人次197.845万元;完成了孤儿管理信息更新工作,发放了2016年孤儿生活费1414.24万元;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对符合条件的601名残疾人足额落实了生活补贴资金44.424万元,对符合条件的277名重度残疾人发放了护理补贴资金30.672万元;全年下拨救灾资金215万元,发放棉被1600床、棉衣裤1000套,及时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了灾困群众手中,有力地维护了我县的社会稳定。

我局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一是公开的信息项目、内容、形式、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二是公开不及时,公开的形式单一,主要以公开栏为主。三是监督保障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工作要求,认真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是不断健全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克服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切实做好信息的更新维护和规范化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运行。

二是紧紧围绕广大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相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使公众充分了解民政工作,支持民政事业的发展。拓展网上互动,激发社会参与热情,把事后主动及时公开与事前主动征求意见相结合,提高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推动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是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与民政基础管理工作的良性互动。将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不断加强民政部门法制建设,与进一步巩固民政部门政风行风建设,与强化民政部门信息化等工作紧密结合,达到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效果,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优质的政府信息服务。

              佛坪县民政局

               20161226